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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訪客 - 本站消息 | 2018-03-09 | 點閱數: 535

本縣 107 年度資深優良教師獎勵案,請各校(園)依說明事項辦理,並於本(107)年 3 月 5 日(一)前將各項表件送達本縣雙溪國小
彙辦,逾期視同放棄不予受理,請查照。
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 107 年 1 月 11 日臺教師(三)字第 1070005216A 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縣 107 年度資深優良教師獎勵案之申請及審核,請依據教育部 103 年 12 月 18 日臺教師(一)字第 1030168518B 號令修
       正發布之「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」規定辦理。
三、 107 年度資深優良教師獎勵,年資計算至 107 年 7 月 31 日止,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屆滿 10 年、 20 年、 30 年、 40 年在
       專任合格教師成績優良者,請各校(園)負責初審查核工作,於 107 年 3 月 5 日(一)前薦送符合服務屆滿各年屆資深優良教
       師應送文件至本縣雙溪國小彙辦,相關文件請詳實至「本縣教師節活動管理系統」(http://tchday.cyc.edu.tw)線上
       填報後列印紙本,並依規定審核及核章。
四、填報說明:
       (一)瀏覽器:系統不支援過舊之 IE 瀏覽器,建議使用 Google chrome 或 Firefox 。
       (二)帳號及密碼:帳號及預設密碼均為教育部 6 碼代號。如大 O 國小,帳號為 104700 ,密碼亦為 104700(第一次登入後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密碼強制修改)。
       (三)填報時間: 107 年 2 月 21 日 08 : 00 起至 107 年 3 月 5 日 17 : 00 止。
五、推薦表及查核表請各校(園)務必至本縣教師節活動管理系統線上填報後點選列印紙本,俾利後續審核及活動管理作
       業,附件推薦表及查核表僅供填報內容參考。
六、薦送文件請各校(園)審查後自備 1 份影本留存,正本於截止收件前送本縣雙溪國小彙辦,本府將另聘委員統一辦理審
       核。所附相關資格證明文件請以影本送審(並由學校人士承辦人員核章且加蓋影本與正本相符)。
七、 40 年資深優良教師另請填列簡介及名冊(附照片),除紙本寄送另請將電子檔上傳至本縣教師節活動管理系統,俾憑送
       教育部及本府彙辦。
八、各表件請寄送至本縣雙溪國小(嘉義縣朴子市雙溪里雙溪口 30 號),聯絡人許仁泰組長,電話 05-3795549 分機 12 。
九、私立學校相關附件及表格請逕上:嘉義縣政府全球資訊網/便民服務/全縣線上整合申辦服務/教育處/社會教育科下載檔
       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