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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李建華 - 本站消息 | 2017-12-14 | 點閱數: 373
詳見活動計畫
公告 李建華 - 本站消息 | 2017-10-27 | 點閱數: 567
三、報名資格 (一)新住民:與國人結婚之外國人、無國籍人、大陸地區人民、香港或澳門居民,且在臺合法居留、定居或設有戶籍者,並不包含華僑及無戶籍國民。 (二)新住民子女:上述新住民所生之子女,且具中華民國國籍並現在臺居住及就學者。 四、報名類別   (一)個人組:以新住民個人或其子女 1 人為主要報名對象。 (二)家庭組:以新住民家庭成員(具直系血親或實際共同生活者)共同組隊,人數不拘。 (三)以上兩組僅能擇一報名,重複報名者,取消參加資格。 備註:為擴大計畫執行效益,如曾參加本計畫並獲獎者,於 5 年內不得再報名。 五、活動期程(暫訂) ... 觀看完整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