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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李建華 - 本站消息 | 2020-09-01 | 點閱數: 302
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 109 年 7 月 31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78719 號函辦理。
二、在全球暖化及都市化的環境變遷下,近年天氣溫度屢創新高,經常造成國民健康、勞動條件、學生活動、公共衛生、農漁業災害及能源調度困難等重大影響。
三、中央氣象局於 107 年 6 月 15 日發布「高溫資訊」,其中的「高溫」定義為地面最高氣溫上升至攝氏 36 度以上之現象,依據觀測或預測之氣溫高低與延續情形,分黃、橙、紅燈 3 等級,並依等級提供「警語」供民眾參考。
四、有關學生放「高溫假」議題,行政院業已宣布將由中央補助裝設冷氣;另學校面對極端氣候變遷,高溫時可彈性調節課程,避免學生於高溫下在戶外曝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