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國立清華大學辦理「107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 6 學分班實施計畫」相關資訊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 106 年 11 月 9 日臺教師(三)字第 1060157812C 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據國民教育法第 10 條及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第 2 條及第 3 條之規定,自 106 學年度起,
國民小學「專任」輔導教師應具有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,合先敘明。
三、為協助上述教師補足學分,教育部以行政委託方式請國立清華大學辦理「107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 6 學分班實施計畫」
,預定於 107 年 1 月開設「107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 6 學分班」,相關資訊如下:
(一)招生對象:現職國民小學教師,自 97 學年度起曾任國民小學輔導教師或輔導主任、
輔導組長年資達 1 年(含)以上未滿 3 年(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,曾任 3 個月以上
國民小學代理、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),且為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(含輔系、雙主修)
或持有輔導(活動)科/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者。
(二)課程內容:
1、兒童與青少年輔導( 2 學分)。
2、危機處理與自傷防治( 2 學分)。
3、輔導與諮商實習( 2 學分)。
(三)開班起迄日期:民國 107 年 1 月至 107 年 8 月
(依課程安排於寒、暑假期間平日及學期中之星期六上課,共計 6 學分, 108 小時)。
四、本案相關開課資訊請洽國立清華大學林靜明小姐(電話: 03-5715131 轉 78215 )。
以下為2022-2023執行成果
JapanArtMile交流網站(日文)
台日藝術壁畫交流論壇(英日文)
日本豐田市小渡小學校ZOOM
以下為2021-2022執行成果
Better Action,Better World.
AICL台日交流計畫簡介
AICL成功學生自我介紹
AICL學生專案學習報告
AICL學生交流自省紀錄
AICL台日壁畫賞析報告
論壇分享1、論壇分享2
論壇分享3、論壇分享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