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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訪客 - 本站消息 | 2018-07-05 | 點閱數: 299

有關本縣中小學校長編列健康檢查費用乙案,復如說明,請查照。

說明:
一、復貴會 107 年 6 月 1 日嘉校協字第 1070002009 號函。
二、經查校長實屬預算編列員額中行政職員之一,同意比照本府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規定, 40 歲以上每兩年
       補助一次健康檢查費,最高補助 3,500 元,由各校用人費用項下勻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