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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訪客 - 本站消息 | 2018-03-26 | 點閱數: 437

函轉行政院主計總處有關邀請外聘學者專家擔任講座或出席會議,使用手機票證搭乘台灣高速鐵路者,透過網路下載購票
證明之報支疑義一案,請依說明二辦理,請查照

說明:
一、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 107 年 3 月 1 日主會財字第 1071500056 號函辦理。
二、有關國家發展委員會建議給付予外聘學者專家之搭乘高鐵交通費,可直接以電子郵件傳送高鐵電子票證檔案
       ( T Express 手機票證購票資訊查詢系統下載 PDF 檔案格式之購票證明)辦理核銷,無須再行列印紙本寄回一節,
       考量從電子郵件帳戶及郵件內容,可查考是否由各該外聘學者專家提供高鐵電子票證檔案,故由機關業務承辦人員
       (經手人)將電子郵件及所附高鐵電子票證檔案下載列印並簽名後,得作為報支憑證。至所提出高鐵電子票證檔案
       之支付事實真實性,仍由各該外聘學者專家本誠信原則負責。

三、檢附來函影本供參。